在这里我撕过开发,怼过产品,跟运营更是争论了不少次,还顶撞过老板呢,战绩累累,哈哈哈!当然也没用的哭过好多次,每次争论后自己是最不好受的。
当然,不是说冷门的东西就一定没机会,但是鼓励大家去做热门、需求旺盛的东西,肯定算不上是什么错误吧? 错误之2 作为一个内容产品,它的获利方式大概就3种,第一种叫做广告,第二种叫做电商,第三种叫
综合了专业评委(权重占比90%)和大众评委(权重占比10%)的投票之后,最终的TOP10就是他们啦: TOP1宝马:《该新闻已被BMW快速删除》H5 TOP2味全:被玩坏的“拼字瓶